企业社交

|

员工通道

|

防伪查询

|

电子采购平台

企业荣誉

制造酒消费税适用税率问题

发布日期:2024-02-22 15:34:00   来源:米乐体育官方网站入口 浏览次数: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现将制造酒消费税适用税率问题公告如下:

  一、制造酒(露酒)是指以发酵酒、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参加可食用或药食两用的辅料或食物添加剂,进行分配、混合或再加工制造而成的、并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一)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一起契合以下条件的制造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二)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制造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上述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是指酒基中蒸馏酒或食用酒精的比重超越80%(含);发酵酒为酒基是指酒基中发酵酒的比重超越80%(含)。

  三、本公告自2011年10月1日起履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纳税问题的告诉》(国税发[1997]84号)第三条规则一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