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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信“喜酒不迷人” 醉驾撞了别人车

发布日期:2023-10-18 06:47:42   来源:米乐体育官方网站入口 浏览次数:1

  常言道“喜酒不迷人”,一青年一时振奋,喝喜酒后无证驾驭轿车,产生交通事故,被滕州市公安机关拘留20日。

  李某,男,20岁,姜屯镇某村人。9月13日深夜,李某驾驭车牌号为鲁DL2***的轿车,沿大同路由北向南行进至某婚纱店门前路段时,与赵某停在路旁边的鲁DU8***号轿车产生交通事故,致两车损坏,李某被拘。

  本来,李某近来正在某驾校学车,还没领到驾驭证。自觉得本身现已会开车的他,于9月13日晚驾车到朋友家喝喜酒。因为心境比较快乐,李某忘记了酒后不能驾驭机动车的法律规定。朋友更是劝他说,喜酒不迷人,喝几杯不要紧。喝完喜酒后,李某送朋友回家,没想到因喝酒过量竟在途中迷了路,模模糊糊地行进到大同路上,并撞到了停在路旁边的一辆轿车的尾部,自己所驾车的挡风玻璃也被撞坏。产生交通事故后,李某驾车逃逸,但被撞车主追上李某后报了警。

  无证驾驭、交通肇事逃逸、醉酒驾驭,违背其间一项都会被拘留15日,李某3项都占,被拘留20日。进入拘留所后,通过民警批判教育,李某对自己的行为表明十分懊悔,决计出所后紧记交通法律规定,严厉做到无证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产生意外事故不逃避责任。(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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