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交

|

员工通道

|

防伪查询

|

电子采购平台

沟通你我

《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24-03-05 22:40:07   来源:米乐体育官方网站入口 浏览次数:1

  本报讯 (记者 李 嘉)近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3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赤水河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气温天气特征情况、水文地质特点共同构成了优质酱香型白酒的酿造环境。2021年7月,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推动赤水河流域省际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治理;202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明确要求,“发挥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原产地和主产区优势,建设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2022年12月,《条例》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莉表示,随着赤水河流域经济社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流域酱香型白酒产业不断聚集,出现了环境负载加重、布局规划不合理、产业发展不规范、污染整治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推动解决贵州省酱香型白酒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和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明显问题,2021年贵州省政府明白准确地提出要“推动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保护区立法,对酱香白酒生产环境实施最严格保护”。

  “贵州省组织了工作专班,在充分研究分析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产区保护规划和产业规范发展意见等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立法经验和总结仁怀市酱香型白酒产业污染综合整治的经验,全面深入开展现场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完成了《条例》(草案)的起草。”陈莉说。

  据了解,《条例》分为六章,共51条,分别是总则、规划与管控、保护与发展、治理与监管、法律责任、附则等。着重构建“源头控制”的预防制度、“永续发展”的指导制度、“有机绿色”的供应制度、“微生物群”的保护制度、“质量管控”的监督制度,通过这一些制度促进酱香型白酒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确保生产环境高水平保护。

  其中,在构建“质量管控”的监督制度方面,为确保酱香型白酒产品的质量,明确建立酱香型白酒清洁生产以及污染物排放等标准体系、企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依法公开企业相应信息,严惩企业失信行为。为加强品质保障,《条例》对酱香型白酒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和非酱香型白酒自身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作出禁止性规定,并明确开展酱香型白酒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匠、技术人才等的认定、管理、培养,规范酱香型白酒生产技术和文化传承。

  贵州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杨洪民认为,《条例》科学有序构建了节约世界资源和保护自然环境的产业体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依法保障了赤水河流域的生产环境,切实保障了赤水河流域生态安全,促进赤水河流域绿色发展,满足了赤水河流域人民群众一直增长的对优美生活环境的需求,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多彩贵州、法治贵州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勇表示,《条例》主要从生产环境可持续发展、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生产环境保护等3个方面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把握。考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协调发展需求,规定生产环境是酱香型白酒赖以生产、存续、发展的相关物质和非物质要素的组合,不仅包括生态环境要素,还包括生产资源和文化环境要素,对酱香型白酒酿造生产中的水、大气、原料辅料、微生物、酿造工艺等各个要素保护做全面规范。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汪家强表示,《条例》将酱香白酒产业规范发展意见和产区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上升到地方性法规的层面,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建设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的具体举措。

  “《条例》颁布实施,有利于持续做大酱香型白酒主产区规模、巩固提升产区品牌影响力,有利于酿酒生态环境与生产环境保护,有利于酱香白酒产业规范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汪家强认为,《条例》对酱香型白酒产业高水平发展的推动作用不可忽视。